分为五类:Ⅰ类(源头水、保护区)、Ⅱ类(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一级保护区)、Ⅲ类(二级保护区、游泳区)、Ⅳ类(一般工业用水)、Ⅴ类(农业用水及景观)。劣Ⅴ类为超标水体。
按 GB 3838-2002 基本项目标准限值表,取所有指标中达标的最严类别为该水体类别;任一指标劣于Ⅴ类即判为劣Ⅴ类。
是核心指标。Ⅰ类溶解氧≥7.5mg/L、氨氮≤0.15mg/L;Ⅴ类溶解氧≥2mg/L、氨氮≤2.0mg/L,标准随类别放宽。
← 返回实用工具